张铁林私生女纠纷案今日开庭
7月12日,“私生女”诉张铁林案今天在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张某由于身体原因未到庭,由其母亲侯女士代为出庭。此次庭前会议,张某将向其父张铁林索要抚养费576820元,以及精神损失赔偿360万元。2015年,张铁林被曝有一名十几岁的私生女,她出生后一直由母亲侯某抚养,直到女儿要出国念书,侯某无力担负担留学的费用,才向张铁林联系,没想到他打死不认,还要求做亲子鉴定再说,而后双方协商做亲子鉴定,他又在结果出来前莫名撤销鉴定,让侯女感觉被欺骗,向法院要求判他需支付赡养费653万元人民币、精神损失费160万元人民币等,总共约4千多万元台币。去年9月,因确认她是张铁林的亲生女儿,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女儿胜诉,需赔偿18年抚养费。随后,张铁林实际履行判决内容。
此次的诉讼,是张某针对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教育方面的抚养费的另案起诉。据悉,张铁林除了有私生女外,疑似还有个私生子。2015年6月,张铁林曾以儿子名义将訾女士告上法庭索要抚养费。原告称,在孩子出生后,訾女士仅承担了6个月的抚养义务,后便交由张铁林抚养。因此起诉訾女士支付2003年7月至儿子18岁的抚养费105万元。而张铁林私生子的生母訾女士也起诉了张铁林,要求把未成年儿子的抚养权判给她,该案于去年9月29日正式开庭。訾女士称,她2001年在学校读书时,和当时在广东暨南大学做讲师的张铁林相识,在和张铁林处对象及结婚的承诺下怀孕并生子。2002年生子后,她在老家和北京的租住地抚养儿子,但2009年8月,张铁林一方强行带走孩子,9月訾女士到被告住处寻找孩子时遭遇车祸。起诉书称,“无论怎样哀求见见孩子,被告都置之不理,至今原告已经6年未曾见上自己的孩子,被告的野蛮行径给原告身心和健康造成巨大伤害。”为此,訾女士起诉要求孩子抚养权,并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60万元。看来皇阿玛年轻时候的风流债可真不少啊,只是无论如何,大人的错误都不应该由孩子来承担后果。
抚养费用标准如何确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