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碧霞婚姻陷危机
凤凰新闻讯:据台湾媒体7月12日报道,50岁温碧霞保养有术,是出了名的美魔女,2000年嫁给富商何祖光后就淡出演艺圈,两人结婚多年始终恩爱如初,不过现在却传出她和老公分居4个月,婚姻岌岌可危。
温碧霞和何祖光结婚17年,收养一名孤儿改名何国伦,一家三口常给外界幸福的印象,不过据港媒报道,她和老公分居4个月,何祖光已搬离住处,这几年也没再现身家庭聚会。
由于何祖光也常需到外地工作,所以他不希望夫妻两人聚少离多,为此他们多次争吵,虽然有努力挽救婚姻,日前还带着养子到巴厘岛度假,不过感情已破裂,现决定分居。
今天有媒体向温碧霞求证“离婚”一事,她说:“希望大家给我们空间,谢谢关心!”之后再补充回复话:“谢谢大家关心,请大家可以给我一些空间,去处理自己的事。大家不要担心,我很好。”
夫妻离婚养子由谁抚养
温碧霞是娱乐圈有名的大美女,即使年老也风韵犹存。虽然结婚后一直未生育,但收养孩子后,一家三口也是其乐融融。希望他们能顺利渡过这次婚姻危机,否则,不但自己痛苦,还有可能给曾是孤儿的养子构成二次伤害。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一直是焦点,但是,因为收养的孩子和夫妻双方均没有血缘关系,因此,难免会出现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情况,或者想要解除抚养的情况,对此,我们来看相关法律的规定。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送养人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婚内共同收养的,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他们与孩子就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形成了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有所改变,因此,即使养父母离婚,也要对共同收养的养子女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对于养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夫妻双方可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还要承担离婚后养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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