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跳河拒不上岸
网易新闻讯:13日中午12点半左右,济南一名中年男子突然跳入长途汽车站旁的西工商河,路过的一名小伙见状跳河救人,但中年男子拒绝救援,一度反抗激烈,竟把救人小伙往水里按。多方劝说无效之下,下午六点多,救援人员强制将男子弄上河岸。
据救人的小伙闫兴琦称,当天上午他去长途汽车站旁的派出所报案,前两天,他的朋友买票时把他的手机弄丢,“我过来调监控的。在派出所大厅,小闫见到一名中年男子,看上去40岁出头,正哭哭啼啼,“说他妻子不见了,他从贵州那边来找他老婆。”不一会,该男子称出去买点东西,走出派出所。
小闫告诉记者,调完监控走出派出所时,他见到那名在所里哭泣的男子踉跄走在西工商河边,先是把一个黑色手机丢进水里,后来又把身上不多的钱往河里仍。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男子随后扑通一声径直跳入河中。“我当时一看他跳进去了,正好我也会游泳,我就想着赶紧救人。”小闫没多想,马上也跳入水中救人。“我从背后拖住他,想把他往上拉。”小闫告诉记者,让他想不到的是,男子根本不配合,还一个劲往水里钻。“我又转到他前面,往上拉他,他劲特别大,按住我的头把我往水里按。”
男子的怪异举动把小闫吓了一跳。他赶紧挣脱出来,朝岸边走过去,“岸上的市民把我拉上去了。”而跳河的男子一直在水中,仅有头部露在外面。男子一直不上岸,不少围观市民的都为其捏了一把汗,生怕出现意外。救援人员多次与男子沟通,男子情绪较为激动,拒绝救援。后来,见男子体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小闫和两名救生队员合力把男子弄上了岸。
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
发现老婆不见,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求助,请求警方帮忙寻找。这位男子的这种行为,实在不符合逻辑。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夫妻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根据关法律规定,失踪人的配偶要求解除与失踪人的婚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进行公告,限失踪人3个月内应诉,公告3个月期满,逾期不应诉的,人民法院可作缺席判决离婚。判决书以公告的方式送达,公告之日起留3个月为送达生效期间,3个月后进过15天的上诉期,失踪人未提出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婚姻关系终止。
但是,如果配偶只是暂时找不到,是不可以以失踪为由申请判决离婚的。此外,即使是失踪人员,在法院未作出失踪宣告时,配偶一方也不可以以失踪为由申请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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