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格女儿近照曝光
网易新闻讯:据台湾媒体报道,歌手曹格2014年带着一对儿女Joe与Grace(包子姐姐)登上亲子节目《爸爸去哪儿2》,曹格与孩子自然又温馨的亲子互动,让他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当时年仅3岁的女儿Grace更因为一张超萌的圆脸蛋,还拥“包子妹”称号,随着节目拨出完毕后,Grace也就鲜少公开亮相,近日曹格老婆吴速玲晒出女儿全身照,6岁的Grace长高许多。
Grace在3岁时就登上荧屏,有别于当年常在镜头前掛两行泪,如今Grace已6岁,吴速玲近日趁暑假带着一对子女出游,并在微博晒出女儿近照,只见Grace长高许多,变身长腿美人,尽管她仍是顶着招牌齐刘海,不过也引发网友留言惊呼:“天呐,姐姐真的大长腿”、“姐姐长高好多啊”。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人们往往会感叹,时间过得真的很快,小孩子也长得很快。没想到当年小小的Grace,才过了3年就变成了大长腿的小美人。可是,无论她长到多大,相信在父母眼中也永远是孩子。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第十三条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6岁的Grace虽然变化很大,但在法律上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做什么事都需要父母的监护,希望我们的“姐姐”快点长大,18岁以后就是大人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