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两被告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构成重婚罪被判刑

两被告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构成重婚罪被判刑

此文章帮助了44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两被告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自诉人李冬连与被告人朱小怀自由恋爱,于1971年农历十月初八举行婚礼,于2008年5月5日到孝感市孝南区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婚后感情很好,共生育六女儿。2009年,被告人朱小怀与被告人赵江红相识,之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分别于2010年12月30日、2011年9月6日伪造《结婚证》、《生育服务证》。2012年9月28日,被告人朱小怀、赵江红以夫妻名义在武汉市洪山区红旗村保丽公园九里2栋1单元901室购买131.79㎡商品房一套。2015年2月6日,被告人朱小怀、赵江红持伪造的《结婚证》、《生育服务证》以夫妻名义在泰国办理试管婴儿请泰国人代孕事项。在同居期间,被告人赵江红已知道被告人朱小怀有配偶。自诉人李东连控诉,自2009年起,被告人朱小怀与被告人赵江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10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2011年9月6日办理生育服务证,涉嫌重婚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小怀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江红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小怀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赵江红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二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合法存续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罪。自诉人控诉的罪名成立,其要求对被告人适用法律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

律师说法:重婚犯罪如何认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根据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有情节较为严重,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甚至是双方一同外流谋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以上就是“两被告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构成重婚罪被判刑”的案例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