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原告被强迫与被告结婚现起诉离婚
原告于1993年年初来到被告家中,声称被告担心原告伺机逃脱,便持续对原告进行看守,限制原告人身自由,并强迫原告与其同居生活。几年后,原、被告双方才进行了结婚登记。婚后被告对原告仍不信任,为了阻止原告回娘家探望父母,被告分文不给原告,而且连子女学费都不供应。2014年2月原告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2014年7月8日作出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但半年多来,原告外出打工,双方仍然处于分居状态,各自生活,夫妻关系毫无缓和迹象。原、被告婚姻完全是他人强迫所致,根本没有感情基础,彼此之间缺乏信任,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法院判决: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原被告离婚
经审查查明,原告与被告系经人介绍后相识、同居、生育子女,到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时间虽然较长。但自本院于2014年7月8日作出判决不准许原、被告离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出现转机,仍处于分居状态。结合原告于2015年2月9日再次将被告赵某甲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和分居满两年的事实,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应当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应当准许。
律师说法:能强迫他人和自己结婚吗结婚后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不能够强迫他人与自己结婚,这是违法的行为。《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原告并没有起诉撤销婚姻,而是诉请法院判决离婚,那此时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呢?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被他人强迫结婚之后,当事人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对“能强迫他人和自己结婚吗 结婚后离婚的依据是什么?”问题的解答,欢迎咨询婚姻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