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济南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结婚五年一直分居 没有感情诉请离婚

结婚五年一直分居 没有感情诉请离婚

此文章帮助了338人  作者:济南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结婚五年一直分居

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2月23日经人介绍相识,××××年××月××日双方在原兖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举行结婚仪式。原告称与被告结婚后,被告即回东北老家过春节呆了一个多月,2009年3月,被告从东北老家回到兖州,同年4月,原、被告以原告的名义贷款购买锋范牌轿车一辆,车号鲁H×××××,户名登记为原告的名字,没过几天,被告在未告知原告的情况下,私自将车开走,没有音讯。2009年8月19日,原告曾向本院起诉与被告离婚,2010年1月8日,本院作出(2009)兖民初字第26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庭审中,原告称被告在领完判决书后,与原告又在一起生活了仅3天,即于2010年2月又私自将车开走,至今无音讯。期间,原告曾于2010年7月26日第二次向本院起诉与被告离婚,因一直未找到被告,原告于2010年11月1日撤诉。2015年4月1日,原告以与被告婚前婚后相处时间短,没有感情,为由第三次向本院起诉与被告离婚,本院受理后,多方寻找被告一直未找到,于2015年6月6日依法在《人民法院报》上向被告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公告期满,被告无正当理由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对该案缺席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毕某与被告梁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从认识到登记结婚,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认识时间很短,对被告未深入了解即草率结婚,且系再婚,婚姻基础差。原告称婚后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仅一个多月,相处时间极短,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从2010年2月被告离开兖州出走,至今已5年多,双方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分居满2年判决离婚的条件。原告在此之前曾向本院起诉过两次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已经给原、被告留了和好的机会,被告不珍惜与原告之间的感情。现原告第三次起诉与被告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律师说法:离婚案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可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当事人下落不明,传票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上就是”结婚五年一直分居 没有感情诉请离婚“的案情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济南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济南婚姻律师推荐

曾艳丽律师
曾艳丽律师济南知名婚姻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领域的研究,经验丰富。
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正丰路力高国际6号楼514室

婚姻相关咨询

济南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济南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