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婴被护士救活后送人
新浪新闻讯:2013年4月,家在内蒙古赤峰、刚满18岁的女孩丽丽(化名),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年幼无知,直到2013年11月5日,她已经怀孕35周多后,才在哥哥的陪同下,到赤峰生殖健康专科医院产科做引产手术。丽丽引产很顺利,出院清单上还写明有20元处理死婴的费用。可就在她引产后的第三天,丽丽接到阿鲁科尔沁旗警方通知,她引产的孩子还活着,现在在阿鲁科尔沁旗。
原来,引产手术前,护士梁晓华给丽丽做了内诊。根据经验判断,她觉得引产的孩子有活下来的可能,因为梁晓华的表哥温某和妻子结婚多年没有小孩,一直想抱个孩子,于是,梁晓华在引产手续结束后,没有遵循医疗垃圾死婴的处理程序,将孩子抢救过来后,把表哥表嫂领到产房,将男婴抱走。
可是,得知真相后,孩子生母不但讨不回孩子,找当地卫生局、计生委和公安局也均碰壁。无奈,丽丽投诉到央视《焦点访谈》。2014年1月6日晚,《焦点访谈》作出报道。最终,护士梁晓华因涉嫌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他相关责任人也纷纷获罪被处罚。
什么是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本案中,虽然被拐卖者是儿童生母引产的孩子,单因孩子并未死亡,与引产者形成了受法律保护的母子关系,护士的行为侵犯了当事人丽丽和孩子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因此,也构成挂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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