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百岁老人思念儿女上高速寻亲

7月22日中午11点28分,烈日当头之际,南平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接到支队指挥中心派警,称有路过司机发现江西往福建方向杨家岭隧道内有行人。接警后,民警邹熟滨带领着协警肖鹤敏立即出警,随后在杨家岭隧道内中部左侧发现一名老人拄着拐杖,步履蹒跚的在排水沟板上走着,身旁不时有大货车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下车后民警邹熟滨吩咐协警肖鹤敏快速前往隧道入口,示意路过司机减速慢行。民警邹熟滨上前一看:老人年纪有近一百岁,白发苍苍,瘦骨伶仃,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扶着隧道壁,身上围着一条布满油污和泥土的围裙,老人时而哭泣时而念念有词,行动迟缓。民警一边搀扶着老人家,一边耐心的安慰着她,并将老人背出隧道,背到了护栏外阴凉处,解除交通安全隐患。
随后民警想询问老人的相关情况。但在询问过程中,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言语不清,民警无法正确的判断老人家在哪里,何事上高速。民警随即拨打了驻地派出所的电话,几经辗转联系上辖区槎口村主任、杨家斜综治办负责人,最后才得知老人是杨家斜的村民,子女都在外地,村里只剩下几个孤寡老人,老人因思念儿女所以走上高速想去找她女儿。
此时正值晌午,烈日炎炎,民警眺望一眼老人回家的路,只见山高路陡,芦苇丛生,于是民警背着老人下山回家,心想一定要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一路上老人泪眼婆娑,嘴里念叨着感谢人民警察的话。将老人送到家后,民警此时才发现帽子和警服已经湿透了,连鞋底也让汗水浸湿了。最后民警再次联系了村干部和其子女,告知老人已平安到家,并嘱咐村干部及时沟通老人的子女要尽到看护老人,赡养老人的义务,避免类似危险情况的再次发生。
有时间的话请常回家看看
目前,“空巢老人”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焦点问题,年轻人外出工作,老年人独自生活是很多家庭的现状。老年人独自生活,不仅存在一定的危险,最重要的就是孤单,容易产生心理疾病。因此,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作出了独立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也就是说,“常回家看看”是法定义务,如果子女长期不探望老人,就涉嫌犯法。
此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还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希望年轻人不管工作多忙,还是要多多看望老人,这除了是履行法律的规定外,更重要的是享受那一份陪伴的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