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花6年挖墓
北青网讯:今年78岁的王洪喜家住山西河津,有两儿一女,光重孙(外)子就有11个,目前是四世同堂且身体健康,正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但老人却花了6年时间自己给自己挖建了一座墓穴。活人给自己挖墓,为什么?
老人介绍,像他们这些老年人还是喜欢在百年后被埋在地里,所以在他70岁后就萌生了修墓的想法。“当时就想自己给自己搞一个陵园(墓地),咱不是有这个地处土崖的条件嘛,但我给自己定了标准,一个是不占耕地面积,二是要搞好绿化,好好的地肯定是不行的。墓修好共花了6年时间,首先是在土崖壁上挖墓穴,挖好后又用砖圈了一层,最后还在墓穴口做了一个门楼的造型”。“这些都是我一个人干的,砖、水泥是我买的,砖也是一块块从下面搬上来的。我也不着急,每天干一点,就这样一点点修起来了,没有麻烦娃娃(儿子)”,老人自豪地说。王洪喜在自己的墓穴旁种了一些西瓜,看到地里长了草,他俯身将草拔了出来。
“人都是要死的,给自己修墓也没啥可顾忌的。我的想法就是在自己还能干时就不打搅娃娃,同时自己修还能实现不占用耕地的愿望,否则等自己真的到了那一天,娃娃修到哪里就是哪里,你还能有什么办法?”
王洪喜说,他还要在墓穴边上多种些树,再用几年时间把绿化搞好,让这片黄土崖也绿起来。另外,明年想在旁边给老伴也挖一个,这样就圆满了。
生养死葬本是子女的责任
年近80岁的老人仍自力更生,不仅种了十几亩土地,还给自己建造了墓穴,只因不想麻烦孩子,真的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其实,子女对老人承担生养死葬的责任,本就是身为子女的责任。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老年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承担安葬的义务,使老人得以安息。这些都是法定的子女身为赡养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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