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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多年生两子一直未领证 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此文章帮助了31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结婚多年生两子一直未领证

原告齐某甲与被告张某甲于××××年××月××日举行结婚仪式,至今未办理合法结婚登记。1994年10月27日生女孩张某乙,现已成年;1999年9月18日生男孩张某丙,现在校读书。原告诉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无法共同生活。由于脾气性格不合,为家务琐事经常吵打,孩子出生后,看在孩子的份上,原告对被告一直迁就忍让。被告对家庭不负责,且经常酗酒,实施家庭暴力,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齐某甲主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离婚,向本院提供证人齐某乙(原告的哥哥)当庭出具的证言,证人证明××××年××月××日原、被告结婚20年以来,被告经常打原告,酗酒闹事,其多次劝说,但被告屡教不改。去年11月份,被告赵到原告工地打原告,这种情况下,其接原告回家。

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齐某甲与被告张某甲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男女双方已经符合事实婚姻的规定,本案应按事实婚姻处理。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男孩张某丙自愿随原告生活,本院予以确认。

律师说法:结婚多年一直未领证 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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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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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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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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