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成都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不一起工作就闹离婚 夫妻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自由

不一起工作就闹离婚 夫妻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自由

此文章帮助了409人  作者:成都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简介:婚后不一起工作就闹离婚

原、被告于2015年11月相识恋爱,2015年12月7日在重庆市潼南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原、被告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2016年3月,原告以双方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来院,诉请离婚。原告诉称,婚后,原告要求被告和原告一起生活,共同经营生意,而被告在外打工,拒绝和原告一起经营生意,现原告已经无法和被告继续生活,故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刘某某辩称,原、被告夫妻感情很好,不同意离婚,另被告有自己的工作,每上班5天休息5天,在休息的时候可以回家里帮忙。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是否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本案中原告以被告未与其共同经营生意为由要求离婚,于法无据,对于被告未与原告共同经营生意,另行工作一事,原告应给予理解与支持,而不应强制干预,即使被告不和原告共同经营生意,也并不足以说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原告未举示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希望原、被告以家庭为重,珍惜成立家庭的这份缘分和责任,加强沟通,相互理解,相信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可以和好的。

律师说法:夫妻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自由

虽然夫妻结婚之后应该生活在一起,但是,很多夫妻因工作、学习等会有分开的情况。这并不能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因为夫妻双方都有选择自己的工作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所以,夫妻间应互相理解,尊重对方的独立人格。

以上就是“不一起工作就闹离婚 夫妻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自由”的案情介绍,您明白了吗?更多相关婚姻法律知识,请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成都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成都婚姻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法系统,2006年起任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办四川业务。
为人坦诚、处事稳重、业务精湛、知识面广泛,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北塔1502

婚姻相关咨询

成都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