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亲后要求女方退还30元茶钱
都市快报微博讯:昨天,一女网友发帖讲述自己在一个相亲网站认识的一位83年的江西男生。
男生介绍自己是浙大博士在读,每个月收入有将近1万元。双方聊了一段时间后约了见面,结果男生居然迟到了1个小时,女生等了他一个多小时。女网友说:“见面主要是他讲学业生活,一开始他自视清高,认为自己是博士,讲话都不看我,后来我也讲了下我也是硕士毕业,他的态度还好些。”
当天男生点了咖啡,女生点的红茶,男生的咖啡喝完后就一起喝红茶了,两个人见面总共消费不到80元,男生去买单的。两人见面后过了一个星期,男博士在微信上就没再联系过女生,于是姑娘主动给他打了招呼,也没等来对方的回复。“后来我看他一直没有联系我,我就给他发了一句,如果不联系就删了吧,然后我就把他删了。”姑娘说,没想到刚一删除好友,对方马上用另外一个微信加了自己,说了一句:既然你把我删了,就不是朋友了,那么把你喝的那一份30多元自己付下….
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
相信这个楼主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并不是在意那30块钱,而是对这位男士的态度表示无语。约会迟到,微信消息不回,不想要发展成为情侣又不给人明确的答复,最后突然来一句要钱,真是情商低的可以。
既然他计较的这么清楚,那无论最终谁和他结婚,双方都应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免以后出乱子。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的高度开放和自由,现代人爱情的物欲化,导致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从而又导致了离婚率的上升。然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的财产的增多,如房产、汽车、存款、任何形式的有价证券和家用电器等,这些都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一旦遇到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现纠纷,这类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相当难以理顺,分割困难,有许多夫妻即使在法院判定后,依然纠纷不断。而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种非诉讼的准司法制度,为人们预防这一财产问题上的纠纷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结婚前,男、女双方依法到公证机构对各自的财产、债务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的直接认可。因为公证书,它不同于一般文书,它具有法律上的证据作用,一旦涉及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将公证书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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