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梓淇宣布得子喜讯
高梓泣12日晚间11点多,在微博发文写到:“我的人生进入新的阶段啦!”并PO出儿子小脚丫照片,他深情凝望、热泪盈眶,感动的说:“看到我们的礼物(奶名)哭泣的时候,我的心都要碎了;在看到lim(蔡琳)抱着礼物的时后,心又要融化了!”他透露母子俩都健康平安,并感谢太太一年来辛苦的等待和付出。
高梓淇一PO文就吸引不少粉丝直送祝福,纷纷恭喜两人成为爸妈,不过他未放上蔡琳和儿子的正面照,此外印宝宝脚丫的纸张上出现韩文,看得出夫妻俩飞回韩国生小孩,有人猜测可能是考量家人方便照顾。
38岁的蔡琳当年因《爱上女主播》在亚洲爆红后,2004年前往大陆发展市场,在两地都有一定的知名度,2014年和小2岁的高梓泣因拍戏结缘,婚后女方更是减少工作量,在家相夫教子、学习新事物,如今又迎来“礼物”,一家三口幸福生活令人羡慕。
新生儿的权利你知道什么?
民法总则草案规定了胎儿具有有限的民事权利能力,确实存在一些现实的困境:第一,民事权利能力的取得始于出生,宝宝在出生之前,完全依附于母体,不可能成为区别于母体的一个独立的生物体而存在,主体不明确。第二,如果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堕胎是否合法?胎儿受损,请求权的基础是什么?第三,如果胎儿真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那么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始期限如何确定?
1. 等到胎儿出生拥有权利能力之后,才可提出法律保护的请求,以对胎儿受孕之时的损害予以法律救济。
2. 胎儿在未出生时是母体的一部分,胎儿的受损在法律上就是对母体健康权的侵犯,母亲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至于堕胎是否合法,则需要充分论证,根据国情民意进行研究。
3. 胎儿在出生后到多久的时间内可以请求法律保护呢?秦希燕认为,在损害之时,胎儿是健康活体,就允许请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