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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此文章帮助了69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的问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该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

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须提交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判决作出的国家、判决结果、时间、生效时间;

3.传唤应诉情况;

4.申请理由及请求;

5.其他情况的说明。

由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上诉。

二、离婚时孩子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何方抚养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这就是说处理时必须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把维护子女利益放在首位,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的母亲抚养,这样是完全符合子女的利益。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父亲抚养,如果母亲患有严重的或传染性的疾病等原因不宜或不能抚养等。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抚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母亲不得推卸抚养婴儿的责任。同样道理,母亲不宜或不能抚养婴儿时,父亲也不能推卸责任。 2.哺乳期后的子女随何方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协议。协议不成时,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抚养关系。但是,不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当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生活环境是否对子女有利,与子女的感情是否和谐等诸多因素。在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在抚养问题上既要强调子女的利益,也要考虑父母的合理要求。如,一方年老、患病,不能生育或再婚确有困难时,对于其抚养子女的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照顾。 抚养关系确定以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可以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如果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进行判决。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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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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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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