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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什么材料,离婚时要注意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683人  作者:南宁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结婚证;

2、户口本;

3、身份证;

4、离婚协议书;

5、二寸二张照片。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是一方户口所在地。如果户口已迁入新的地址,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户口不在广东,如果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只能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时间最好能提前打个电话问一下,防止白跑一趟。可致电当地114, 询问一下办公时间和办公地址。

二、离婚时要注意哪些?

离婚协议中常见的问题,主要是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清楚。一般婚姻登记机关只要看双方写上财产分割无异议、或财产已分割完毕就给双方办理手续了,其实这样简单的写隐患很大的。财产分割不明确,容易造成以后的争议,因此,必须明确才好。此外,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如果只写上抚养费元,没有另外注明有医疗费、学费,那么,抚养费就自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三部分了。如果另外注明医疗费、学费各半支付,则除了前面约定的抚养费,医疗费、学费还需要另行各半支付。

南宁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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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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