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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此文章帮助了55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 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二、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一)夫妻一方对他人有违法犯罪行为,产生了对他人的赔偿债务问题怎么认定?

例如丈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他人撞成残疾,或者因故意伤害罪将他人打成重伤。由此所引发的赔偿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侵权人的个人债务呢?受害人能否将夫妻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对于债权人更有保护;但如果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只能要求用其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偿还,而不能要求用全部的夫妻共有财产偿还。夫妻一方对外侵权之债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没有理由要求夫妻双方用全部夫妻共有财产对其承担赔偿义务。

(三)对于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即为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法定之债,后者为任意之债。侵权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不法行为,侵权行为之债不是侵权行为人所愿意发生的法律后果,法律确认侵权行为之债的目的在于通过债的手段使侵权行为人承担其不法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给受害人以救济。因此,侵权行为后果的实质是责任而不是债。因此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三、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须满足两个条件: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本文主要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让您清晰地认识夫妻共同债务。关于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配是个难题,而怎么样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更加困难,此时,您很有必要找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律师,来帮助您解决财产分配及夫妻债务认定的困难,帮助您打好官司。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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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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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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