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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争取子女抚养费 三次向法院起诉已婚前男友

此文章帮助了63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据中新网7月19日消息,一女子与前男友分手后,发现已有身孕,但坚持生下儿子。这半年多来,女子为了确认父子关系,争取生产费及子女抚养费,已经三次向法院起诉已婚的前男友。

双方分手后女子发现已有身孕,坚持到港生子

张女士和王先生是大学同学,两人于2008年8月开始恋爱。后因琐事男方提出分手。过了没多久,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王先生完全没有复合的想法,建议张女士把孩子打掉。张女士说,因为之前曾引产,若此胎再不生的话,以后可能就没机会当妈妈了。所以张女士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2011年11月1日,张女士在香港浸会医院生下一名男婴。

女方第一次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确认父子关系

儿子出生后,张女士再次联系王先生。王先生已经结了婚,对这个“儿子”的身份表示怀疑,所以不同意张女士提出的住院生产费10万元和子女抚养费80万元。无奈,张女士诉至法院。

今年1月份,张女士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递交了第一份诉状,要求确认王先生和儿子之间的亲子关系。张女士当庭提出申请,要求做亲子鉴定。经法院委托而作出鉴定意见书认定王先生与孩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王先生认可了这个孩子。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女方第二次法院起诉男方,要求支付生产住院费

今年6月份,张女士向法院递交了第二份诉状,要求王先生支付生产儿子所花的生产和住院费10万元。王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王先生愿意和张女士就生产费用进行协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自愿补偿给张女士因生育儿子支出的医疗费、营养费2.5万元。

女方第三次法院起诉,要求男方偿还前债务

在第二次开庭的当天,张女士又向法院递交了第三份诉状,她要向王先生讨回两人恋爱期间自己借给对方的2.5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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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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