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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864人  作者:上海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财产分割前,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难以认定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

2、照顾子女和女方;

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

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

5、约定优先于法定;

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

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

上海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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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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