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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可约定哪些情况,订立后可以变更废止吗?

此文章帮助了77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财产协议可约定哪些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对夫妻间财产的归属,可以进行如下情况的约定:

1、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为全部归双方共同所有,或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其中的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2、对于婚前财产,如果无约定当然法定为归各自所有,对这些财产夫妻可以约定为全部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其中某部分归共同所有,其余部分仍归个人;还可以将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全部或部分约定归另一方个人所有。

当然,以上两种情况的约定,必须对细节方面有明确的约定,而不能模棱两可,否则容易引起争议和纠纷。

二、夫妻财产协议订立后可以变更废止吗?

如果是婚前签订的财产协议则于结婚时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发生效力,而婚后签订的财产协议则是在约定当时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发生效力。然而,尽管这是一种约定,但其不是不可改变的。如果双方在财产协议书中对情况发生变化后约定可以撤销原来约定,则夫妻财产协议可以依协议;如果发生了协议没有约定的情况,双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后也可以撤销废止原来的约定。

归根到底,这是由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决定的,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夫妻财产协议订立后依然可以变更废止。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哪些情况以及订立后可以变更废止吗等问题的相关介绍。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财产协议其实高度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也高度尊重个人的意思自治。然而,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要因为是个人约定而可以随意为之,反而要更加慎重地处理,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任何时候另一方会永远跟你观点一致,尤其是到了离婚的时候。因此,在签订协议时要认真考虑各种利弊,如果有必要还应及时请教律师这样做的法律后果,以确保自己的预期能够顺利实现。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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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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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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