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望权受阻怎么办?
探望权一般从双方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之日起便自动享有,任何个人或单位非经合法程序,不得干扰、阻挠探望权的正当行使。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进行说服、教育或警告,对拒不服从者可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本身进行强制执行。
二、谁可以中止探望权?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下列人员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1)未成年子女;
2)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3)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