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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军人离婚案件怎么起诉?

此文章帮助了62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权

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分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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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人离婚案件怎么起诉

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诉讼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受理费1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案件审理终结时,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担。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谁先提出离婚谁吃亏”的说法在某种程度上有一定道理。比如您先提出离婚,对方可能就会抓住您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您在财产等方面做出让步,而法院也不好在第一次起诉时判离,为早些离婚,这时您很可能妥协。所以说是否吃亏主要就看您对离婚的迫切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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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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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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