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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哪些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1594人  作者:南宁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本文就从离婚有哪些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简单为大家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为了解决离婚有哪些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疑问,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一、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离婚过错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离婚过错赔偿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婚姻法对离婚过错赔偿的过错内容也以列举的方式展示了出来。明确了离婚过错赔偿是什么,那么,离婚有哪些赔偿呢?

二、离婚有哪些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事赔偿有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之分。因此,离婚过错赔偿也包括这两种。很多朋友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有物质损害赔偿。对于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过错方的过错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害,如,调查婚外情的支出、治疗家庭暴力的医疗费用、受到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身体康复等等实际的物质损害都可以要求赔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是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赔偿。

三、哪些情况可以要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下面就具体的情形予以分析,希望可以帮助您确定您是否符合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赔偿,那么如何认定重婚,怎么判断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重婚的情况呢?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时候要分两种情况: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和1994年2月1号之前未领取结婚证,邻里承认的事实婚姻。对此,目前还存在分歧,各地的处理方式也有不同。一些地区认可重婚前存在的事实婚姻,有些地区只承认领取结婚证的合法婚姻。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此时,两种情况可以判定是否构成重婚。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具体可参考【重婚罪】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才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

1、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掐、拧、推、搡、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羞侮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

2、家庭暴力中的精神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的;为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对配偶经常性的当众或私下恶意贬低、羞辱、挖苦、奚落、嘲笑、谩骂致对方不堪忍受的。

3、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患有传播性性疾病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方式有:

1、虐待家庭成员的,长期多次对家庭成员进行摧残,使他们在肉体上和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行为。 必须达到后果严重,如果是偶尔几次的,不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2、遗弃家庭成员的是指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于年老 、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故意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行为,任其生死,不予救助的行为。

以上即是对离婚有哪些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要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具体分析,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离婚过错赔偿金额比较少,一般不到一万。所以,是否需要申请离婚过错赔偿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定不了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确定是否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去收集相关的证据。其实,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由于数额太小,没有什么必要。但是,这也算是一种保护措施,有条件的争取一下也无妨。

南宁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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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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