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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离婚时房产如何分?

此文章帮助了184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 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 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 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1、-3、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因房产在生活中是比较复杂的,在具体分割时离婚的双方的争议往往比较大,这时候就要看谁提交的证据对自己最有利了,关于证据的收集,可以咨询律师,以他们的办案经验会很容易判断出怎么做对你是最有利的。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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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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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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