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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准备

此文章帮助了1954人  作者:苏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女方离婚时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四)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七)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一)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三)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四)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五)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六)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七)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八)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九)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对于陷入离婚诉讼纠纷的女性来讲,夫妻感情破裂无疑已经是一个巨大的伤害,那么绝对不希望再失去自己唯一的情感寄托也就是孩子。如果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建议求助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一定不负所托,不会让您遭受未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二次打击和伤害。

苏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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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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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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