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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重婚,哪些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此文章帮助了50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行为属于重婚

重婚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客观要件是两个婚姻关系同时重叠在一起。依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的重婚;

3、夫妻关系同居,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的重婚。

5、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二、哪些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并非所有的重婚行为都应该定罪处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以下行为通常不宜以重婚罪定罪处罚:

1、配偶的妇女被拐卖后重婚的;

2、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

3、反抗包办买卖婚姻而外逃,在包办的婚姻关系解除前,又与他人重婚的;

4、受到严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

5、配偶长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而重婚的。

依据有关规定,重婚与通奸的区别在于通奸双方一般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不以夫妻相称,而且是秘密进行。依据有关规定,重婚与姘居的区别在于姘居的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以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重婚严重危及家庭稳定,婚姻法赋予了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以及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的权利。对于什么情况下构成重婚的问题,有一点值得注意,当事人在离婚判决作出后,不能立即另行结婚,因为在上诉期间,离婚判决是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此时结婚将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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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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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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