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天津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财产公证  >  哪些是夫妻一方财产,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哪些是夫妻一方财产,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此文章帮助了387人  作者:天津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是夫妻一方财产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需要强调的是,一方结婚前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的长短而自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进行了其他约定。作者建议,为避免将来可能因为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产生争执,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以证明是自己婚前的财产。

二、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现如今,很多人没有结婚前就可能拥有一定的财产,有的甚至拥有巨额财富。为了防范离婚风险,有些人会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程序有哪些:

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员核实情况。公证申请被受理后,公证员会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第五步,领取公证书。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天津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天津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某中级法院审判长、副庭长,审案三千件以上。
真正专家型律师,拥有丰富办案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财产公证相关咨询

财产公证相关资讯

天津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天津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财产公证相关文书

财产公证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后财产公证费用,离婚财产公证费用,公证程序及手续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