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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自由的限制,如何保护夫妻财产约定?

此文章帮助了38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财产约定自由的限制

夫妻财产约定的性质为夫妻财产契约,自应受契约自由原则的调整,订立这种协议还是不订立这种协议,订立什么内容夫妻财产约定,在婚前还是在婚后订立这种契约,以及这种协议订立后能否变更或解除,原则上均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但立法对这种自由及自由程序仍有很多限制。

(一)夫妻财产契约订立的时间限制,对此限制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准许婚前约定;二是准许婚前约定特殊情况下准许婚后约定;三是既准许婚前约定,也准许婚后约定,对此我过法律未作硬性规定,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是婚前、婚时或婚后。

(二)夫妻财产约定内容的限制,应只限于夫妻财产,即夫妻双方或一方及婚后财产。约定的内容应包括财产的归属权、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及债务清偿等,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对这几种权能是可以自由选择适用的。

(三)夫妻财产契约的变更与撤销,一些国家规定在夫妻约定财产后不得变更或撤销,我国新《婚姻法 》没有这种规定,原则是准许变更和撤销的,夫妻对其财产进行约定后,若情况发生变化,原约定的内容不适应夫妻生活需要时,当事人双方可对原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但应按原有的程序进行,若约定缺少有效要件,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或者宣布原约定无效。

二、如何保护夫妻财产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存续期间和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夫妻财产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一)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

(二)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礼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收得人所有,排斥夫妻共同财产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三)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经协商,可选择其中之一种,以明确归夫妻共同所有和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均受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如果存款账户内有单位资金,有排除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如出纳,可能因为单位操作的需要,有部分资金通过其名下的账户流转。若能证明,则该账户钱款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单位是不能这样操作的,违反了会计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单位违规,而使该财产权属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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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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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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