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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程序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928人  作者: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

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的主体条件是什么,我国《收养法》做了明确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无子女;

(二)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

(三) 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具有收养孩子的疾病;

(四) 年满三十周岁;

但是收养法还规定了一些其他例外情况,其主要具备以下几种情况:

(一)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要在相差四十岁以上;

(二) 如果收养是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的,则不受其父母是在无法抚养子女的基础上,华侨收养三代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二、收养孩子程序有哪些?

收养孩子程序有哪些?主要看以下主要程序:

(一) 收养孩子与被收养孩子双方自愿一致,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征求孩子的同意;

(二) 收养孩子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子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后儿童,办理登记的部门应该在民政部门登记予以公告;

(三)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还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四)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予以办理公证;

(五) 收养关系成立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部门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以上是对什么人可以收养孩子,收养孩子程序有哪些进行了概述说明。通过以上描述相信读者已经基本了解了收养孩子相关的内容。当然,在实际收养中可能会遇到更复杂的事情,所以建议您收养之前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帮助解决相关疑难问题。

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收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它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养行为生效,便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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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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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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