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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由谁抚养,如何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此文章帮助了729人  作者:扬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孩子应该由谁抚养?

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对于离婚后孩子应该由谁抚养这一问题,可以按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谁抚养?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同时父亲则需要每个月按照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

1、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父母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如何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我国在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方面的总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因此,应当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总原则下,充分考虑父母双方具体的实际情况,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的问题的简单介绍。妥善处理离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能够为日后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还能保障子女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如果离婚夫妻不能就子女抚养的问题达成协议,那么就只能通过法律诉讼的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这时您不妨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打官司,以确保您可以顺利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扬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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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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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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