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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是否能托人代办,虚报年龄办结婚登记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57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结婚登记是否能托人代办

结婚登记不可以托人代办。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这就是说,申请结婚登记必须是双方本人而不能由他人代理。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也是为了便于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进行审查,所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不亲自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结婚登记,是违背《婚姻法》规定的行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工作人员经过审查了解后,也不会准予登记和发给《结婚证》。

上述情况虽属特殊,但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或双方有特殊情况而不能亲自去登记,那只有推迟登记时间,决不可以一方代表双方,或委托其他人代为登记,任何人都必须遵照执行。

如侨居国外的人同国内公民登记结婚,也必须双方亲自持结婚所需的证件,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虚报年龄办结婚登记怎么处理

婚姻法第 5 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

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

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例如,黄某丧偶,已58 岁,再婚时填表只写50 岁。因为这种报假年龄的行 为,并不同“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的规定相抵触,发现后指出其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

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 同“男不得早于22 周岁,女不得早于20 周岁”的规定相抵触的,是法律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证的行为。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 8 条规 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应宣布该项 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 200 元以下的罚款。

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年龄,用违法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补办结婚登记时,在申请书上要填写一个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起始时间,这个时间点非常的重要,它意味着您的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而婚姻关系可以追溯到什么时候会直接影响到您们二人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为避免日后纠纷请谨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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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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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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