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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哪些可以分割,哪些不能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699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的情况

夫妻的哪些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呢?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据此,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该合理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的情况

夫妻的哪些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呢?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即夫妻一方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据此,上述夫妻一方的财产应归个人所有,不能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可以分割,哪些不能分割”相关问题的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一个现实并严肃的问题,在法律规范上表述并不是很完善,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上并没有做出具体并严格的规定,这就需要当事人在起诉前认真思考清楚,在涉及到离婚时,如果不知道哪些可以分割,哪些不能分割,势必会造成自身合法财产的流失。实践证明:在遇到财产分割时,寻找专业的婚姻家庭的律师,让其给予帮助,是一条明智并合理有效的途径。通过这一渠道,可以帮助当事人取得更多的合法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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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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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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