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嘉兴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子女抚养权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此文章帮助了1402人  作者:嘉兴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在一般情况下应当归母亲抚养。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但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二至十周岁的孩子,父母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二、离婚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些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同时也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不管夫妻双方是出于何种目的何种原因而离婚,孩子终究是无辜的。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子女的切身利益不能得到保障;或者子女无法在一个健康、良好的环境里成长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以上就是对于离婚子女的抚养权的简单介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涉及到子女日后的成长和子女的切身利益,如果夫妻离婚后,不能很好的承担起抚养子女的义务,很有可能就会毁了孩子的一生,因此离婚夫妻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应该慎重处理。如果您在离婚时遇到了子女抚养方面的纠纷,最好能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处理这些纠纷,律师一定可以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为您解决问题。

嘉兴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要求增加抚养费,若能协商一致,当然最好,若协商不成,需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增加。开庭时,除向法庭陈述要求增加的正当理由外,还要提供证据。因此,在起诉前,需要收集孩子的学费、医疗费、生活消费开支等方面的票据,计算出这些费用已经超出了原定的数额,不能满足孩子实际需要。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嘉兴婚姻律师推荐

蔡绍辉律师
蔡绍辉律师上海知名婚姻家庭律师,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上海婚姻律师成功办理多起婚姻案件,是婚姻纠纷领域的专家律师。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裕通路100号洲际中心16楼

子女抚养权相关咨询

子女抚养权相关资讯

嘉兴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嘉兴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子女抚养权相关文书

子女抚养权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离婚子女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