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深圳婚姻律师  >  离婚财产  >  财产转移和隐藏  >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预防离婚前财产转移?

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预防离婚前财产转移?

此文章帮助了1891人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前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如何预防离婚前财产转移?

(一)首先要明确夫妻对财产处理法律权限。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个人财产未经协商只能由个人对该财产进行处理;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则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合理分配该财产。因此离婚夫妻首先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这样即使一方暗中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司法诉讼程序后,被转移的财产是可以被追回的。

(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或者签署婚前协议。

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同时为了使协议书具有更大的法律稳定性,还可以进行公证或者是律师见证。婚前财产公证可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实的后果。

(三)进行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如果当事人一方感觉到另一方有财产转移的动机的,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也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前,就先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

(四)要有防范意识。

一旦发生夫妻关系将要破裂的情况,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人们平时所做的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决不可掉以轻心。

(五)“先下手为强”。

这也是一种办法,即把相关的证件甚至实物先拿到手,比如购置高档物品后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或者还对家庭大宗财产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等。

以上就是对离婚前一方暗中转移财产的预防方法的简单介绍。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夫妻一方暗中转移财产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暗中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至第三人账户;或者在未征得其配偶的同意的情况下,偷偷变卖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等等。由于实际转移财产的方式不同,所以我们建议您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律师就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解决问题。

深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案件中,一方擅自将存款取出,并声称该笔钱已用于生活开支,但实际却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账户。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支持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人存款账户的申请。我们可以从存款取出时间、数额,对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等方面反驳。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及对方的资金流动情况。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深圳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诉讼经验丰富、办案手法娴熟。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财产转移和隐藏相关咨询

财产转移和隐藏相关资讯

深圳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财产转移和隐藏相关文书

财产转移和隐藏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离婚转移财产,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离婚前恶意转移财产认定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