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孩子怎么判?
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诉讼离婚,即在法院打官司申请离婚,离婚后孩子怎么判,往往是争论的焦点。
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以上条文明确了哺乳期的子女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但在哺乳期以外的子女,则要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子女2周岁以上的情况
子女在2周岁以上,父母双方因抚养问题争执的,法院应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成长。
不过,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还有若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同,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的随哪一方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但前提是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二、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些规定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断的,当然也考虑到实际情况的需要。
子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去法院打官司离婚,离婚后孩子怎么判,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相信这些是很多父母都比较关心的。因此,若离婚时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争议,建议您请一位专业的婚姻律师来协助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样才能更好的利于孩子生活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