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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此文章帮助了59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年满三十周岁。

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5、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双方同意。这主要因为对子女进行抚育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所以,夫妻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才能收养。

6、符合有关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规定。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

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由于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了一定判断事物的能力,因此,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被收养人的意见,由其自己判断是否愿意和他人建立起父母子女关系。

(三)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或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其监护人可以作为送养人。

2、社会福利机构。

二、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亲友、群众公认,明确养父母养子女确实在一起生活的,虽未办理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一)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二)我国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以上就是有关收养孩子需要哪些条件以及事实收养关系如何解除这两个问题的解答。现今越来越多无法拥有自己子女的父母都选择收养子女,而收养子女并不只是给子女提供衣食住行那么简单。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在法律上父母就有相关的义务。因此,无论是建立收养关系还是解除事实收养关系,父母都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有任何疑问都应当向律师咨询清楚再处理。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收养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财产继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它有着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养行为生效,便产生了两个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被收养人及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亲属关系同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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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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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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