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调查取证  >  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有哪些,离婚财产应该怎么调查

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有哪些,离婚财产应该怎么调查

此文章帮助了427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有哪些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二、离婚财产应该怎么调查

离婚财产调查的内容:

1、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

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等。

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结婚证、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实际收入?在没有委托律师的情况下,所有证据收集工作需要自己完成。实践中自行收集取证的困难非常大,很多单位会以保密为由,不接待个人调查。此时,请不要轻易放弃,您还可申请法院调取对方收入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间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的7日内提出。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调查取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若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意。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调查取证相关咨询

调查取证相关资讯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调查取证相关文书

调查取证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重婚罪、婚外遇、离婚调查取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