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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自由的法律特征,如何正确行使婚姻自由权?

此文章帮助了74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婚姻自由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首先,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由当事人自己个人决定。婚姻自由是对封建社会包办买卖婚姻斗争的产物,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其次,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他必然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同样对婚姻自由,婚姻法也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条款,如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人结婚等。

(三)最后,婚姻自由即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离婚自由与结婚自由密不可分,是婚姻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不过婚姻自由主要方面还是结婚自由,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结婚的问题,都有行使结婚自由权的时候。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次要方面,但如果没有离婚自由,就不符合婚姻自由的本质。

二、如何正确行使婚姻自由权

(一)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结婚的同意权只能由当事人亲自行使。婚姻合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当事人合格。未达法定婚龄的人同意结婚的表示,因患精神病等而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临时处于精神错乱中的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都属无效。2、意思表示真实。出于受欺诈、威吓、胁迫和重大误解等原因所作的同意结婚的表示,属无效。3、意思表示须符合法定方式。男女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婚姻合意由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确认。(二)婚姻自由是一项人身权利,而非财产权利。这项权利只能由公民本人行使,不得转让、继承,当然也无法转让和继承。公民有权决定自己与他人结婚或不结婚,任何人都不得妨碍公民行使这项权利。

以上就是有关婚姻自由有哪些法律特征以及如何正确行使婚姻自由权这两个问题的解答。婚姻自由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只能由本人行使,且行使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充分了解婚姻自由的相关知识,有助于提升您的维权意识。实践中,如果您对婚姻自由权问题还有任何疑问,例如如何到法院起诉等,可以向律师咨询,他们专业的知识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一定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有四种: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如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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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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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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