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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结婚能要求赔偿吗,谁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此文章帮助了512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受骗结婚能要求赔偿吗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感情破裂,而是不是经济问题,如果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 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婚姻无效,一旦认定婚姻无效,则从结婚当日起,就是无效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无论骗婚一方的手段和目的如何,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都属于合法婚姻。

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骗婚行为,人民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予以照顾,并且如果对方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物质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创伤,受欺骗的一方同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两人的婚姻关系被确认为无效,我认为你朋友损失的是婚姻利益,因为一旦结婚,双方便具有了婚姻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两人的婚姻关系无效,就使得无过错方基于婚姻的可得利益归于消灭。

这种婚姻利益的损害不是直接的财产损失,主要还是体现在当事人的精神损害方面,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至于赔偿的数额,这得由办案法官根据原告精神方面受损的程度作出一个合理的判断,至少高额赔偿不是作为原告所要考虑的,她只能就自己所受损害提起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当然是造成这一无效婚姻的过错人。

二、谁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请求权人限定为夫妻一方。对于前两项即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我们不难理解。但后两项即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请求权人仍为夫妻一方。

从《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的有关规定来看,家庭成员应指广义的,不仅包括夫妻双方,还应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内。夫妻问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我们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因此要求离婚,因无过错方不是直接受害者,按照传统的侵权理论,其就不能以请求权人提起赔偿请求。

但基于婚姻法对该两项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也即表明了在这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的实体权利也受到侵害,如此则意味着法律将承认一人(无过错方)可以对他人(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享有权利,当他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此人的权利也受到直接的侵害,这种结果与传统侵权行为法的理论是相悖的,容易造成侵权人责任的无限扩张,存有不足之处。

应由其他家庭成员另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如果构成犯罪的,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要说明的是这种请求的主体仅限于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换句话说,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是不能向第三者、小三儿要求赔偿的,因为他/她并不是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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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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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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