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孩子后妻子对我一直非常冷淡,很少说话,我和他不管是说什么他都表现出很不耐烦很急躁的样子,更谈不上有什么交流,每次交流都说不到几句就会吵架,更严重是没有性生活,我记得在2010年我们有9个月没有性生活。每次碰她还会被她踢,就连睡着后碰到她也是如此,到现在已经有8年的时间了,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算家庭冷暴力吗?我可以离婚吗?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
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因为家庭冷暴力离婚的案件越来越多。
但是目前,“冷暴力”在我国的法律界定上还存在空白。
对于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我国目前的做法是: 1、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
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可能多的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只要能证明两个人感情已经不复存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几率就会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