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女方后来擅自把女儿从男方家带走,此后就没有再让女儿与父亲生活。再后来,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这样的情况,法院会支持吗?
这样情况属于没有抚养权一方擅自改变孩子抚养关系的,而且也没有在事后通过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或者要求法院确认既成事实,从法律完成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离婚后擅自变更抚养关系,子女抚养费需要支付吗?在本案例中,要分为三个阶段来分析这个问题: 第一阶段:孩子抚养权在法院判决中判给了男方,由女方支付孩子一部分抚养费,到孩子被女方擅自带走,在这一阶段的子女抚养费需要支付吗?毫无疑问,女方要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法院的判决规定。
第二阶段:女方擅自带走孩子至女方到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这一阶段,男方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法律规定擅自子女抚养关系的,法律不予认可,后果自负。
男方完全可以不支付这一阶段的子女抚养费,相反,还可以指责女方侵犯了自己的子女抚养权。
第三阶段:女方起诉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法院需要先判决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在这之后,男方才需要子女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