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时间不长,由于感情基础不好,现在想离婚。房子是婚前我出资购买的,他出资装修的房子。请问,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购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分割?装修款我是否还需要给他?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的咨询。
首先,离婚房产怎么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对于离婚房产怎么分割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您所说的婚前您出资买房,如果婚前您一方全额出资买房,则房子属于您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子归您,装修的费用需要偿还给对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解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有此条可以得出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