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结婚不到三年,他就在外面包养了一个女人。我现在要离婚,请问我可以要离婚精神赔偿吗?离婚过错赔偿的数额标准是什么啊?需要什么证据支持我的请求呢?
您好,跟高兴为您解答离婚过错赔偿的相关问题。
首先,对于离婚过错赔偿您需要了解,您是否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简单的说,哪些情况可以要求离婚过错赔偿。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况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根据您的描述,还无法判断您是否属于上面的四种情况之一,因此,还需要在了解实际情况后,具体分析。
并且在收集证据方面尤为重要。 在确定离婚过错赔偿时,将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至于您所说的证据支持,您需要证明您的丈夫是否与他人重婚、是否与他人同居。
重婚的,您可以去民政部门查询其是否有登记。
同居的,则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
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
因此,您可以电话咨询我,我可以给您想一些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