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他母亲因为癌症生病住院了,也因此签下了很多钱。现在我们想离婚,请问律师,为他目前看病花的钱,我必须得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是如何认定的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如何处理的疑问。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需要分割。
那么,为他母亲看病的欠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而他对他的母亲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因此,欠的钱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按照实际情况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