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三个月,感情不合,没有孩子。。。我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怎么解决啊
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我推荐您两种解决方法: 1、首先我建议您应该心平气和的与女方谈一谈,如果能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那么你们就可以采取“好聚好散”的协议离婚方式,直接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好、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2、如果经谈判女方依然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分割问题上有异议,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另外,去法院起诉时记得带上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
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要想让法院早点判决离婚,您一定要收集一些,你们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这样才能有助于法院早日结案判离。
如果您在处理离婚这一问题时,还有什么疑问或取证上的困难,您还进一步的咨询我,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我会指导帮助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