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检查得了糖尿病,我老公就不再管我了。今年3月份,他说要离婚,我不同意,也就还没办离婚手续,但是他已经不在家住了。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夫妻间不是有扶养的义务吗?我能不能要抚养费?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夫妻间扶养义务的相关问题。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间有扶养的义务。
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的权利。
此时,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对方不支付的,您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的支持。
在索要扶养费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确定扶养费到底给多少。
具体因素有: ⒈ 双方的经济能力;
⒉ 配偶双方在家庭内部的分工及对婚姻贡献大小;
⒊ 双方婚姻存续时间长短;
⒋ 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
⒌ 发生纠纷前的生活水平及目前双方生活水平的差异程度;
⒍ 夫妻双方各自的谋生能力;
⒎ 双方当事人各自的经济负担;
⒏ 双方当事人对当前纠纷的过错;
⒐ 双方是否存在婚前财产或财产约定;
所以,扶养费具体可以要多少,您可以电话咨询我,在详细了解您的情况后,扶养费大概有多少就可以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