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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法院会判离婚吗?

咨询时间: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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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要是调节不成,可以判离婚吗?

彭鑫律师解答:

您好!如果您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果调解不成,应准予离婚,并且家庭暴力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

另外,第46条规定,像有家庭暴力情况,你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当然要想让法院确认,您的婚姻中存在家庭暴力,首先要掌握家庭暴力的证据,如:照片,录像或验伤证明等等。

收集此类证据存在一定的难度,你可以就具体问题来电咨询我。

法条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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