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俩都同意离婚,应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还需要通过法院吗?
您好,您的这个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自愿同意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都作了妥善的安排和处理的,就可以带着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通过法院就能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您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要请法院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离婚的问题。
去法院时记得带上身份证和拟定好的离婚起诉书。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希望上面的回答能够对您有用,如果您在实际操作中,仍有疑问,您可以通过电话来咨询我,我或竭力帮助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