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过外遇,曾经几年没有给家里提供过家用,子女都是由我照顾,男方不仅经常言语上伤害我,有时还会拳脚相向,我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还殴打我,更威胁说敢离婚便对我的亲属不利,这种情况该如何?
女士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方不同意,如何离婚的问题。
首先请您不要害怕男方的威胁,其次,您要明确的是,如果多方协商男方执意不同意离婚,那么您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
根据您的情况,您马上要做的就是搜集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因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才会判决离婚。
所以 ,您要注意收集一些男方有外遇、不照顾子女以及殴打您的尽可能多的证据。
之后,您拿着这些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您可以要求多分财产,男方有外遇的情况下您还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您在搜集证据或起诉过程中,遇到什么困难或疑问,可以及时与我联系,我会竭力帮助您离开这痛苦的婚姻。
法条依据: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