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3年和我老公结的婚。2006年因为工作原因他调去了新疆那边。后来听说,他在那边又结婚了,我现在想跟他离婚,请问律师,他是不是重婚了?他重婚了我该怎么办?如何收集对方重婚的证据呢?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决重婚的相关疑问。
首先,为您解决什么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此时,您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是否重婚。
如何收集重婚的证据呢?1、发现对方重婚的,受害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调取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但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一般很难调取,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调查;
2、另外注意搜集重婚一方遗留的电子证据。
如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传真、聊天记录、电话通信记录等,重要时建议把这些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处以“公证书”的形式固定下来;
3、跟踪调查,通过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调查;
4、寻找证人证言,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对方重婚的,您除了可以与对方离婚外,在离婚时也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不想离婚的,那就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一谈。